設立:1988年3月5日
宗旨:本會以團結全國一貫道道親,整理道規,闡揚道義,弘揚中華文化,促進社會和諧暨世界大同為宗旨。
組織:總會下轄設有台灣省、台北市、高雄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等分會;台灣省分會下轄設有十四個縣市協會(辦事處)。
任務:
1. 團結一貫道道親,健全道務發展。
2. 一貫道道義之宣揚與研究。
3. 一貫道道規之整理與執行。
4. 興辦社會公益及教育、文化事業。
5. 協助政府推行政令及社會運動。
6. 其他有關一貫道興革事宜。
會員資格:凡中華民國公民,皈依一貫道,虔誠信奉,品行良好;或登記有案之本道寺廟或佛堂者,經各組支線領導前人簽章,提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。